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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谋利的台湾假婚姻太多 慎选婚媒服务勿信个人广告

作者:责任编辑 2018-08-29 10:08:27 发布 来源:去台湾旅游网

 107年8月28日上午10时立法委员罗致政召开假婚媒真诈财!违法广告泛滥民众权益受损记者会,移民署表示,基于依法行政立场,对许可的婚媒团体有业务检查及服务品质评鉴等辅导管理作为,并向民众宣导查询移民署官网,选择合法团体提供服务,会比个人媒合更有保障。

 

 

务实管理跨国婚媒,维护民众权益

台湾移民署说明,基于婚姻本质上不宜做为商业交易标的,以及过往婚姻仲介在商业竞争下,曾产生物化女性、污名化婚姻移民,或者夸大不实资讯造成婚配双方误解与冲突等情形,96年12月26日修正公布之入出国及移民法(下称移民法),于第58条增订跨国(境)婚姻媒合不得为营业项目、不得要求或期约报酬及不得广告,第59条明定财团法人及非以营利为目的之社团法人从事跨国(境)婚姻媒合者,应经移民署许可。移民法立法目的就是导正民众观念,并强调跨国婚姻要有双方交往的感情基础,保障家庭幸福。

目前有35家经移民署许可的婚媒团体,可以提供办理跨国婚媒服务;移民署进一步对这些婚媒团体开办教育训练课程及进行年度评鉴,以提升服务品质。此外,已辅导婚媒团体得于服务地点设立招牌或看板,揭露团体资讯,以昭公信;婚媒团体也可于其架设或设置的网站、脸书、部落格或LINE等官方网页揭露服务事项,期借资讯的公开透明,让民众的权益更有保障。

 

 

婚媒管道多元,精进查察技巧

移民法修正施行以来,经统计98年至107年6月止因违法从事跨国(境)婚姻媒合裁罚案件计477件,其中有383件是属于个人因期约报酬及刊登广告而被裁罚的案件,占裁罚案件8成。移民署指出,因查有绩效,目前跨国婚媒实体广告已减少,但因社会趋向网路世界,资讯多元,民众日常社交利用网站、脸书或LINE等社群软体日渐增多,冲击实体查察作为,不易呈现具体绩效,但仍将持续精进相关网路侦办技巧。此外,并将研议修正举发违反入出国及移民法事件奖励办法,将非法广告纳入检举项目及提高金额,鼓励民众提供资讯,协助侦办。

 

 

婚姻媒合属台湾地区传统的媒婆习俗,民法第573条仅规定因婚姻居间而约定报酬者,就其报酬无请求权,可知婚姻媒合不违背公序良俗。又目前法令规定并无禁止个人跨国婚媒行为,但仍不能要求期约报酬或登载广告;由于个人婚媒仍属普遍,移民署呼吁民众不要轻易听信脸书社团的私人介绍行为,抑或随意以大陆新娘、外籍新娘等字搜寻婚媒网站,也切勿相信网站广告,以免日后发生纠纷而投诉无门。现场李先生现身说法,因为误信个人媒合广告及话术误导衍生欺骗的受害实例,希望其他民众勿受骗。

 

 

民众牢记二要三多,守护自身权益

台湾移民署特别提醒有意寻求跨国婚媒的民众,务必要牢记二要三多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记得与媒合者签订书面契约,要索取付费收据,多询问比较合法婚媒团体后再选择服务,无论以何种方式认识外国对象,双方于婚前要多了解彼此家庭背景与风俗文化,婚后多沟通加强彼此支持,跨国婚姻才会幸福长久。日后移民署会再持续运用各类媒体进行宣导,告知民众正确讯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