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公司去台湾开办事处条件及注册资料说明
作者:责任编辑 2024-07-04 04:07:05 发布 来源:去台湾旅游网
大陆是中国台湾地区贸易上最大的伙伴,台湾地区经济与大陆深度镶嵌,大陆稳居台湾地区最大出口市场和最大贸易顺差来源地,2020年台湾地区对大陆(含香港)出口达1367.4 亿美元,占台湾总出口值的43.8%,后面三年虽然比重有所下降,但也维持在占比4成左右。2024年前4月,两岸贸易额为849.61亿美元。其中,大陆从台湾进口622.22亿美元,同比增长5.6%;大陆向台湾出口227.39亿美元,同比增长4.3%。
大陆公司从台湾采购产品主要集中在电子零组件(芯片)、资通与视听产品、光学器材等。有不少大陆公司为了方便赴台采购产品需要在台湾设立办事处,那在台设立办事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及申请注册办事处需要什么材料呢?下面就跟着专业服务大陆公司或者居民去台湾投资的去台湾旅游网看具体要求。
大陆公司注册实缴资本600万人民币及以上,且公司成立三年以上才能有资格去台湾设立办事处,设立许可及报备需提供以下材料。
1. 申请书(应委任会计师或律师办理,并应另检附委托书一份;须盖在台湾地区代
表人印章及会计师或律师印章)
2. 其他机关核准函(依法应先经主管机关许可者,应检附许可文件复印件,无则免送)
3. 办事处工作计划书
4. 大陆地区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核发之法人资格证明文件(须经公证并附繁体中文本)
5. 公司章程(须经公证并附繁体中文本)
6. 董事会决议设立之议事录(须经公证并附繁体中文本)
7. 在台湾地区指定之代表人授权书(须经公证并附繁体中文本)
8. 在台湾地区代表人身分及住、居所证明文件(在台湾地区指定之代表人为台湾地
区居民者应检附身分证复印件;若系大陆地区居民应检附身分证复印件
或居留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应加载地址并签名或盖章)
9. 办事处所在地之建物所有权人出具之同意书或租赁契约复印件;及房屋完税单或所
有权状复印件(办事处所在地之建物系租赁者,应检附建物所有权人出具之同意
书,或租赁契约书复印件;及检附最近一期房屋完税单或所有权状复印件。建物为公
司自有者,应检附最近一期房屋完税单或所有权状复印件。)
10. 大陆地区公司许可及在台办事处设立报备表(一式两份)
在台湾设立办事处后大陆公司委派的负责人可以申请投资经营管理入台证,而大陆公司其他员工可申请商务研习签证(上一年度在台采购案达到100万美元以上)。特别提醒,办事处是非赢利性机构,只能从事采购洽谈等商务活动,不能从事盈利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