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企业所得税率解析 注册公司前必备税务知识
作者:责任编辑 2022-07-20 04:07:33 发布 来源:去台湾旅游网
大陆居民想要去台湾开公司开展业务,务必先了解台湾公司缴纳所得税有多少,算清楚帐后公司才能持续盈利健康发展。台湾企业运营后有三个税种,营业税税率5%,营利税20%,股利分红所得税28%。
“中央直接征收税”包含关税、所得税、遗产及赠与税、货物税、证券交易税、期货交易税、营业税、烟酒税、特种货物及劳务税,以上税目除了关税外皆由中国台湾地区“财政事务部门”所属各地区税局负责稽征,关税则由税务下属的关务署负责征收。其中所得税包含:营利事业所得税、综合所得税;遗产及赠与税包含:遗产税、赠与税。
地方税是属于地方县市府当局可支用的税收,包括县(市)税,计有印花税、使用牌照税、地价税、田赋(目前停征)、土地增值税、房屋税、契税、娱乐税等8种税。
台湾开公司企业面临着3大税种,营业所得税、营利所得税、股利所得税(投资经营所得),税率征收标准无论是大陆人士注册的公司还是本土企业都一样。
营业税税率,就是公司开发票要缴纳的税,为最低不得少于5%,最高不得超过10%,由“行政事务部”定之。目前稅率为5%。
营利税税率起征额度为12万台币,扣除公司运营成本后,税率为总金额的20%,1年结算一次。
股利所得课税新制
2018年度废除两税合一「部分设算扣抵制」,改采股利所得课税新制,个人居住者股利所得可选择并入综合所得总额合并计税,并按股利金额8.5%计算可抵减税额(每一申报户上限8万元),或得选择以获配股利按28%税率分开计税。
个人综合所得税系采累进税率,2022年度税率结构分别如下:
所谓营利事业,系指公营、私营或公私合营,以营利为目的,具备营业牌号或场所之独资、合伙、公司及其他组织方式之工、商、农、林、渔、牧、矿、冶等营利事业,凡在中国台湾地区经营之营利事业依法须课征营利事业所得税。
可扣除费用或损失项目
营利事业经营本业及附属业务相关之费用与损失,经取具适当合法凭证者,得认列为营利事业之费用及损失。易言之,不符税法规定之费用或损失,不得列为课税所得之减项。例如:超过税法规定限额之超限部分、费用凭证与税法规定不符者等,均应予以帐外调整,不得列为当期费用或损失。
折旧费用
固定资产之折旧方法,以采用平均法、定率递减法、年数合计法、生产数量法、工作时间法或其他经主管机关核定之折旧方法为准;资产种类繁多者,得分类综合计算之。
各种固定资产耐用年数,依固定资产耐用年数表之规定。但为防止水污染或空气污染所增置之设备,其耐用年数得缩短为2年。
呆帐损失
应收帐款及应收票据债权之估价,应以其扣除预计备抵呆帐后之数额为标准。依所得税法规定,其备抵呆帐,应就应收帐款与应收票据余额1% 限度内,酌量估列;其为金融业者,应就其债权余额按上述限度估列之。
营利事业依法得列报实际发生呆帐之比率超过前项标准者,得在其以前3个年度依法得列报实际发生呆帐之比率平均数限度内估列之。
应收帐款、应收票据及各项欠款债权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视为实际发生呆帐损失:
因倒闭逃匿、重整、和解或破产之宣告,或其他原因,致债权之一部或全部不能收回者。
债权中有逾期两年,经催收后,未经收取本金或利息者。
前项债权于列入损失后收回者,应就其收回之数额列为收回年度之收益。
亏损扣抵
以往年度营业之亏损,不得列入本年度计算。但公司组织(包含外国公司在中国台湾内之分公司)之营利事业,会计帐册簿据完备,亏损及申报扣除年度均使用所得税法第77条所称蓝色申报书或经会计师查核签证,并如期申报者,得将经该管稽征机关核定之前10年内各期亏损,自本年纯益额中扣除后,再行核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