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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方法院

作者:责任编辑 2009-10-03 11:10:19 发布 来源:去台湾旅游网

法院位于台南市府前路一段号,列为二级古迹,成为第一批被正式列级为古迹的日据时期建筑之一。原为清马兵营遗址,日本人占领台湾后兴建,为台湾总督府辖下的地方法院。日本当局在地方法院内审理大规模的武装抗日行动──西来庵事件。建筑有巴洛克风格,以非对称处理,主入口位于北面东侧,门廊为古典山墙形式,由八根柱子构成,处理方式是由两侧各有三根形成一组立于一个基座上,角柱为方桂,柱间之距甚小,中央则为独立柱,各自立于基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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