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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来台投资政策应广开放 严管理

作者:责任编辑 2011-01-28 05:01:01 发布 来源:网络

自2009年7月开放第一波陆资来台后,迄今已逾一年半。 最近不时宣示将推动第二波开放,我们不但乐观其成,更认为应以广开放、严管理的原则,扩大开放陆资的范围与规模,并强化对陆资的审查与管理。

从数字上看,去年前11月陆资投资案仅79件,总额9,434万美元;同期侨外投资有2,042件、38.11亿美元,显示陆资开放成效并不显著。 然而,第一波开放陆资来台的意义不能仅看数字,而是其开启了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的历史起点。 毕竟,开放陆资来台只是消除歧视,是十年前两岸分别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时就应做的事;对其他外资而言,更是两岸关系改善的具体展现。

其次,台湾闭锁两岸经贸交流许久,开放陆资来台之初,对内需要逐步降低对陆资的戒心与不信任,且大陆企业也需要时间了解台湾政策与市场环境,在彼此充分熟悉互信前,陆资却步是可以理解的。 因此,经过小范围试行,藉由实务运作检视管理上的不足,也有助于建立更为完善周全的陆资审查管理制度。 当然,这其间无法排除大陆官方行政指导的力量,因而也期盼大陆能降低政策干预,让两岸企业投资决策回归市场机制。

在这样的一个基础上,下一波开放政策应进入加速期。 特别是中国大陆在十二五经济发展规划草案中,将扩大内需做为核心发展策略,而台商如果想要深化参与,势必须与陆企建立更为紧密的合作关系。 这样的合作关系,除需有台商的单向投资,两岸双向投资的需求也将增加。 因此,加大开放陆资来台的力道与速度,给予两岸产业合作方式上的弹性,具有策略上的重要性。

再者,两岸经济协议(ECFA)的货品与贸易协议谈判即将启动;在两岸追求进一步相互开放市场之际,尚未正常化的项目将成为我方协商的包袱与压力。 由于台湾的货品关税或服务业自由化程度都远高于中国大陆,我方正常化的程度愈高,要求陆方开放的筹码与空间也就愈广。 此外,尽管陆资成分可能有好有坏,但现行禁止投资的作法,则是不分好坏,一律拒于门外,失去引进陆资的原意。 因此,为达成所谓利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的政策目标,下一波陆资开放应以广开放为原则,加速降低投资的市场进入限制,但同时要强化对陆资个案的审查与管理,以阻绝坏陆资的搅局。

对于严管理,在大陆经济实力崛起后,世界各国都出现加强审查及管理陆资的作法,可供参考。 例如澳洲与加拿大这两个被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列为投资制度最自由的台湾地区,过去两年都有数个拒绝大陆投资的案例。 这些被拒绝的投资个案,主要集中在涉及矿产等自然资源的掌握上。 台湾虽然没有太多的自然资源,但各产业中不乏具有高度价值的软性知识资源,亦有同等的重要性。 如何辨识出这些资源,并强化对这些资源的保护及管理,正是目前陆资审查办法中所欠缺的重要议题。

另方面,世界各国也对中国投资公司等这类大陆主权基金保持高度警戒。 但目前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中,除军方或军事目的外,对于投资人资格部分着墨较少,实有强化的空间。 此外,在处理个案审查中,除许可或拒绝的二分法外,也可参考国际间投资审查的个案协议机制作法,透过协商,针对投资个案附加如董事会结构与决议程序、高阶经理人任命权,甚至研发能力确保等要求,做为同意投资的条件,以增加审查弹性,亦是严管理原则下可以思考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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