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产证办理
作者:责任编辑 2011-01-12 09:01:36 发布 来源:网络
ECFA(两岸经济合作协议)早收清单元旦上路。 台湾到11日为止,共发出207件ECFA原产地证明书。 中国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则表示,大陆至今已核发100件,金额约6000万美元。
中国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今天举行2011年首场例行记者会。 范丽青首先回顾2010两岸关系,认为两岸和平发展的形势进一步增强,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
对于大陆媒体质疑两岸在产地认证方面步调不一致,中国大陆方面进度比较慢一事,范丽青解释,大陆企业申领证明的数量少于台湾,但这正显示ECFA对台湾同胞是极大的利好 。
“经济事务部”国际贸易局发出的207件原产地证明中,以石化业申请为最大宗,其次是机械与纺织业,占申请产证9成比重。
不过范丽青在会上并未进一步说明大陆开出原产地证明的细节。
范丽青并提出系列数据,说明两岸去年1至11月贸易额、大陆批准台商投资案、大陆企业来台投资案、两岸银行业交流等情况。
ECFA原产地证明书申请已于元旦正式上路,国贸局局长卓士昭表示,自实施以来,作业过程相当顺利,相关单位也非常积极参与产证签发,至今送件审核共有1000多件,其中217件已经通过审核。 未来将加强宣导、持续举办说明会,以推动ECFA原产地证明书,并将行政流程简化,因应贸易便捷化、无纸化作业,将以网路取代马路,积极协助厂商缩短申办流程。
卓士昭指出,贸易局未来一年ECFA产证服务之具体作法,将重点放在行政流程简化上。 内容包括:一、农委会同意文件改为机关间传输,申办厂商可免检附文件。 二、建置申请濒临绝种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CITES)输出许可证之检附单据核课系统,厂商免附物种(珊瑚、拉敏木、鸟类)之单据凭证。 三、原产地证明书线上系统增列以下项目电子化:(一)、ECFA原产地证明书(二)、加工证明书(三)、第三国出口原产地证明书。 申请单位可于国贸局网站上原产地证明书线上作业区先行填具资料列印后,至签发单位申请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