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免签证明起正式生效 免申根签生效半年可待90天
作者:责任编辑 2011-01-11 09:01:22 发布 来源:网络
欧盟给予台湾免签证明起正式生效,持有效护照台湾民众无需申请申根签证(Schengen Visa)即可赴欧洲35国及地区,且每半年内可多次出入申根区累计至90天。
至于半年内可多次出入申根地区累计停留至90天的计算方式,欧盟驻台北的欧洲经贸办事处说,6个月期限从进入申根区的第1天开始计算。
假设台湾民众在2月20日前往西班牙,因西班牙是申根区台湾地区,民众可一次停留至5月20日,但是在8月20日前不能再次免签进入申根区,因已经用尽6个月期限内的90天停留期。
若民众于1月15日进入德国,接着前往瑞士及义大利,2月15日离开义大利,3月1日又回到法国,因以上4国皆属申根区台湾地区,而民众在1月15日进入申根区后停留32天直到2月15日,也就是说90天的停留期,已用掉32天。
因此当民众于3月1日再次进入申根区台湾地区时,最多只能再停留58天,如此民众将无法于7月15日前再次进入申根区。
欧洲联盟执委会(European Union Commission)内政执委办公室答覆记者询问时表示,保加利亚、罗马尼亚、赛普勒斯3国因尚未成为申根公约完全会员国,台湾民众在这3国的停留天数应个别分开计算,均不与其他32个台湾地区与地区的停留天数合计。
也就是说,1月11日起,台湾民众可分别在保加利亚、罗马尼亚、赛普勒斯与其他32个申根台湾地区及地区各自的6个月内累计停留90天,待保加利亚、罗马尼亚、赛普勒斯3国成为完全申根会员国后,才会与其他申根国合并计算90天效期。